北京上调公积金贷款利率 建保障房不影响租售价
京华时报 2010-10-22 11:46
[摘要] 昨天,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宣布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其中包括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各期限档次利率调整结果。
10月20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宣布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其中包括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的设项目贷款各期限档次利率调整结果。
北京是今年试点公积金贷款建保障房的城市之一。北京已确定36个保障房项目为首批试点公积金贷款建设项目,其中包括经适房项目18个、公租房项目14个和4个旧城人口疏散安置项目。这些项目总规模为562.2亿元,公积金贷款额度为208.99亿元。试点项目贷款年利率由原来的4.257%提高至4.455%。
该负责人就公租房的价格问题表示,计算后发现,此次利率上调幅度小,分摊到每平米的面积中去几乎没有影响,因此,未来不会对租金产生大幅度的影响。
-个人公积金贷款操作细则
2010年10月20日(不含)以前发放
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0年10月20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
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0年10月20日后仍执行原利率,自2011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
2010年10月20日(含)后发放
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期限档次利率,对于不同还款方式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分别依据相应的还款公式确定新的月还款额。对于已经签订借款合同,且放款日为2010年10月20日(含)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在借款人签订调整贷款利率的通知单后,才可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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