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推迟土地出让金新规实施时间

新消息报  2010-10-26 09:41

[摘要] 10月25日,记者从银川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该局调整了原定10月18日起实施的公住房和经适房交易土地出让金新规实施时间,规定10月18日至明年2月1日期间办理这两类住房交易的,土地出让金仍按原标准收取,但康居房交易土地出让金按新规定执行。

10月25日,记者从银川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该局调整了原定10月18日起实施的公住房和经适房交易土地出让金新规实施时间,规定10月18日至明年2月1日期间办理这两类住房交易的,土地出让金仍按原标准收取,但康居房交易土地出让金按新规定执行。

10月18日,市民在银川市政务大厅办理房产交易手续时被告知,公住房、经适房和康居房买卖时土地出让金执行新规,土地出让金价格比原先高出10倍之多。这一突如其来的变化引起众多市民质疑:新规实施前为何没有向社会公布?新规确定的土地出让金为何要比原价格高出10倍之多?从10月19日起,记者多次到银川市国土资源局寻找答案,但均被告知正在协商。

昨日,终于传来消息,该局对《银川市辖区原住宅(含康居)及商业(营业房)用地补办出让金收取土地出让金标准通知》进行了调整。当日下午,记者从银川市政务大厅了解到,调整通告尚未张贴。工作人员出示的一份《通告》上写到,“为使这项工作妥善开展,并充分考虑与原执行标准的过渡衔接,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对《通知》内容做如下调整:从即日(10月25日)起,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缴纳土地出让金仍按原标准收取,新标准执行日期延迟至2011年2月1日。在2010年10月18日至10月22日期间按新标准已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可在银川市政务大厅国土资源局窗口申请办理新标准与原标准之间的差值退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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