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方案无一提“降” 房价调控目标应听取民意
上海证券报 作者:于兵兵 2011-04-01 07:22
[摘要] 3月31日是各地房价调控目标出台期限的最后一天,重庆、长春、南宁等城市赶“末班车”公布目标,但方案中仍无一出现“降”字。
3月31日是各地房价调控目标出台期限的最后一天,重庆、长春、南宁等城市赶“末班车”公布目标,但方案中仍无一出现“降”字。截至昨日,共有60余个城市出台房价调控目标,仅有北京一地给出了“稳中有降”的说法,其他城市多数要求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低于GDP和人均收入增长。对此,住建部已于日前发出了通知,要求各地听取民意,对已公布的房价目标酌情调整。
纵观昨日集体亮相的南宁、乌鲁木齐、哈尔滨、长春、重庆等多个城市的房价调控目标,其中长春是提出以控制房价收入比的方式控制房价的城市,其控制目标是5.8以内,参照的物业标准是住房套型面积为60平方米。
“虽然新"国八条"要求各地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但并不是说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房价仍然同步快速增长。这里面有一个钻空子的问题。”一位资深房地产表示。
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也认为,地方政府目前的表态其实是把老师给出的题目又当成答案照抄了一遍,并未给出房价控制的具体范围。“多数地方政府没有动脑筋深入分析自身的情况,比如土地供应、市场现状 等,盲目跟风首批表态的城市,抄作业了事。”潘石屹说。
针对多数城市调控目标过高或说法模糊的现状,住建部也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听取民意,对已公布的房价目标酌情调整。中国银行业研究主任郭田勇表示,此前各省市公布的调控目标极易强化房价上涨预期,而住建部要求各地及时纠正,犹未为晚。
“管理通胀预期比管理通胀更重要,同样控制房价上涨预期也更重要。”郭田勇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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