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明码标价五一实施 二手房"一房一价"难实行
大洋网-广州日报 2011-04-12 08:48
[摘要] 《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即将于5月1日起实施,规定中的第二条“中介服务机构代理的二手房参照本规定执行”,使二手市场被“无厘头”念了一道紧箍咒。不过广州地产中介人士认为,二手房交易为“一对一”,成交价最终看买卖双方博弈的结果。
地产中介人士认为,二手房交易为“一对一”,成交价最终看买卖双方博弈的结果
《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五一实施二手房交易也要参照执行
看价贴士
市场上有这个价那个价,边个最“贴市”?
水牌价:可信度★★
中介公司制作水晶牌都要投入,肯定不会经常换牌。
Banner价:可信度★★★
不少中介公司都设液晶显示屏,即时把收到的盘源放上去,价格更新较快,不过Banner价也存在广告嫌疑,报价不会太可信。
阳光家缘价:★★★★
阳光家缘显示的二手房成交价全部为中介公司促成,成交价较真实,可惜物业地址全部为标准地名,难以获知具体小区名称。
政府部门:
中介应如实告知业主放售价
广州市房屋交易主任史小明表示,《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主要约束开发商、调价需提前备案和公示,在他看来,“中介服务机构代理的二手房参照本规定执行”的意思可能是中介公司应当向买家如实告知业主的真实报价,他也明白二手房的成交价最终要看买卖双方谈判。目前二手房网签中,有业主担心因签订放盘合同时商定的价格与最终成交价不一样而“受罚”,且中介公司一般是在签网签合同时才签订网上放盘合同。
史小明表示,放盘合同与网签合同的成交价不一样不会受罚,网签系统从盘源上网公示到成交到递件及出新证,全过程监控中介公司服务行为,并非对二手房放盘价进行监控。
史小明表示,中介人员隐瞒放盘价,或许是出于吃“差价”的考虑,不过近年广州二手房市场已很少出现吃差价行为。史小明认为,经纪吃差价,在行业内相当于是“犯天条”,经纪必定被房屋交易“钉牌”,中介公司也会开除这类员工。建议业主切勿与中介人员签订全权委托合同,中介人员手拿全权委托合同即可吃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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