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明确公租房面积和租金标准

文汇报  2011-09-20 09:51

[摘要] 公租房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以小户型为主,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为主,租金标准由市县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按略低于市场租金的原则合理确定。

公租房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以小户型为主,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为主,租金标准由市县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按略低于市场租金的原则合理确定。

>>>【我们都爱北京】爱北京就要说出来!大家来说说你们爱北京的理由

据新华社北京9月19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修正案(草案)》。会议决定,精神卫生法草案和居民身份证法修正案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常委会审议。

会议要求指出,继续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公租房建设,加快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安排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建设,加快实施棚户区改造,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逐步实现廉租房与公租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

为了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顺利、健康推进,会议研究确定了以下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一)继续增加资金补助,地方也要增加财政性资金投入,并加大省级统筹力度。公共预算支出安排不足的地区,要提高土地出让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比重。(二)提高规划水平,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执行抗震设防等强制性标准,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项目法人对住房质量负责任,逐步推行参建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终身负责制。(三)建立健全机制。规范准入审核,严格租售管理,加强使用管理,健全退出机制,切实防范并严厉查处骗购骗租保障性住房、变相福利分房和以权谋私行为,切实纠正将保障性住房违规出售、转借、出租或转租、闲置、改变用途等行为。(四)坚持因地制宜,科学编制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年度建设任务,不搞“一刀切”。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草案)》。草案对精神障碍的诊断和住院治疗、预防和康复、救助以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等作了规定,并对故意将非精神障碍患者作为精神障碍患者送入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未以精神健康状况为依据将就诊者诊断为精神障碍患者、司法鉴定人出具虚假鉴定意见等行为,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推荐阅读】

京郊楼盘出炉! 强力推荐10

北京沿线好房 单价1.7万起不得不爱!

三环内也了!均价2.1万入住朝阳潘家园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房天下北京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å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