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方案推广为时尚早 上海房产税未现调整迹象
东方早报 2011-09-27 08:09
[摘要]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昨日称,上海版房产税和重庆版房产税无必然联系,至于上海版房产税是否会调整,其并不知情。上海市税务局相关人士此前表示,是否调整,要等决策部门的决定,目前尚未听说有这种变化。
住建部称“试点方案在推广为时尚早”
重庆版房产税向存量别墅开征之际,上海版的房产税还没有调整的动静。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上海版房产税和重庆版房产税无必然联系,至于上海版房产税是否会调整,其并不知情。上海市税务局相关人士此前表示,是否调整,要等决策部门的决定,目前尚未听说有这种变化。
对于重庆对存量房开征房产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说,房产税的改革方案是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有过一定的磋商,然后形成具体的操作方案。“现在主要是通过重庆、上海两个试点总结经验。进而会扩大改革试点覆盖面、扩大试点范围。”
而至于试点之后的推广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副主任王珏林直言,“房产税化推广还早。现在还没有一个房产税未来的发展方向,也没有一个日程表。房产税的制订和实施应当以地方政府为主。”
此前的9月7日,新华社旗下的《经济参考报(微博)》曾援引有关部门人士的话称,重庆正酝酿调整房产税改革方案,很可能会考虑扩大征收范围,即将需要征税的高档住房的认定范围扩大。但此说法遭到重庆市财政局有关人士的否认:“市财政局尚未研究扩大征收范围的问题,更不可能发布相关消息。”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管理学院教授、中国税务学会理事胡怡建分析说,未来房产税会在增量房的基础上,向存量房进一步发展。但上海、重庆征收房产税都是在房价上升的时候,而现在一线城市的房价基本稳定,在这个时候再增收房产税很难。二线城市虽然房价涨幅较快,但一线城市不征,二线城市开征也不可能。
胡怡建提到,相较于重庆版房产税方案,上海版主要是针对增量房。胡怡建认为,上海版很好执行。针对存量房征收的房产税方案,制定起来更为复杂,标准、对象、价格都需要的划分。胡怡建坦言,房产税的主要功能是为将来的政府增加税务收入,和楼市调控其实并没有太大的关系,对房价的影响力不如限贷、限购。
上海现行细则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在1月31日公布了上海房产税征收管理的细则,规定从2011年1月28日起,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征收范围包括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和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当地新购的住房。上海市居民家庭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税基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适用税率暂定为0.6%。对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当地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根据上海市地税局公布的细则,上海应税住房年应纳房产税税额(元)=新购住房应征税的面积(建筑面积)×新购住房单价(或核定的计税价格)×70%×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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