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明确房屋归属 告别为"房"而"婚"时代

天天楼市-房天下  2012-01-05 15:43

[摘要] 8月12日上午10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共19条。13日起正式实施。重点对结婚登记瑕疵的救济手段,亲子关系诉讼拒绝亲子鉴定后果,父母为子女结婚购买不动产的认定、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买房的处理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

8月12日上午10时,人民法院发布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共19条。13日起正式实施。重点对结婚登记瑕疵的救济手段,亲子关系诉讼拒绝亲子鉴定后果,父母为子女结婚购买不动产的认定、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买房的处理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

此消息一经发出,立刻引起了网民们及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其中关于“父母给儿子买房媳妇没戏”的规定,更是引起广泛的热议和争论,网上开始纷纷转发新版《失落的丈母娘》,其中涉及丈母娘买房的内容,就高达近40万条。有网友认为,婚姻法“新解释”可能会改变择偶观,年轻人将不再为房子而结婚。一时之间,传统的为“房”而“婚”婚姻观受到强烈冲击,丈母娘与女儿们不得不开始寻求新的“婚姻保障”。

过去

女子择偶须有“房”有“车”

据国内知名婚恋交友平台“玫瑰网”的一份“单身男女择偶条件调查”报告显示,男女择偶条件差异明显——住房是女性择偶的标准,而漂亮仍旧是男人。男性的择偶压力源自女性对男性经济上的要求,调查显示,71%的女性认为男性必须要有房才能结婚,而52%的女性择偶条件里要除了有“房”还得有“车”。

丈母娘选婿看“人”也看“房”

网络上流传的“丈母娘选女婿的十个条件”中,房子就占了两条,虽然有些夸张,但现实生活中丈母娘选女婿确实是看“人”也看“房”的,在她们的观念中,有了房子,女儿的婚姻才能得到保障,才会幸福。

但在高房价面前,丈母娘们的态度开始有所松动,目前,有近18%的丈母娘面对高房价,表示愿意接受租房女婿。尽管大多数丈母娘仍然坚持“没房不嫁女”,但有76%的丈母娘表示愿意助女婿一臂之力购房,另有20%的丈母娘表示接受上门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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