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被称丈母娘意见最大 男女都成“建行”

广州日报   2012-01-05 15:55

[摘要] 据经济之声报道,《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的出台让婚姻与财产再次成为议论焦点。这个解释主要有两个核心:房子如果是父母出资买的,那么谁的父母出资房子归谁;如果是婚前贷款买的,那么谁首付房子产权归谁。

父母给儿买房媳妇没份引热议

据经济之声报道,《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的出台让婚姻与财产再次成为议论焦点。这个解释主要有两个核心:房子如果是父母出资买的,那么谁的父母出资房子归谁;如果是婚前贷款买的,那么谁首付房子产权归谁。

律师建议双方出资买房

对于《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很多人从操作上提出疑问,一位名为“水木丁”的网友就疑惑:一方还房贷,一方挣钱贴补了生活费育儿费,离婚时房子怎么分?

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李佩璇解释说,还是遵循谁登记产权谁拥有房子的原则,共同按揭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要求补偿。

但是,中国人有习俗,男方掏钱买房,女方掏钱装修买家具,岳成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岳成认为,这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将遇到麻烦。

岳成说道:“如果有书面协议说男的买房,女的买家具、装修,离婚了,就应该按照当时投入的比例来分割财产,这样就比较公平。不然,男方的房子了,家具都已经折旧了,对女方不公平。又不能两口子一结婚,什么都写个书面的,万一没书面的,那就成隐患。”

李佩璇建议,男女双方家人应协议出资,共同买婚房和装修。他接着说道:“比如说,双方约定出20万,那么就按比例把钱出到一起,不分你出钱买房,我出钱装修,真的要离婚时,那就按比例分配就好了。”

从多种迹象看,此次司法解释实施后,有可能在几方面带来微妙的影响:一是许多配偶在结婚时,有可能要求在房产证上共署双方的名字;二是可能改变择偶观,年轻人不再为房子而结婚;三是父母们或许会在心态上有所改变。此前,有观点戏称,是“丈母娘”们推高了中国的房价。今后,女方的父母很可能愿意拿出更多的资金为女儿置办一所名下的房子,或在女儿结婚前就把房子过户到女儿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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