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志强:城中村改造应保留农民土地使用权利
搜房网 2012-01-11 17:32
[摘要] 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租赁房为国土部认可,房地产商、华远地产集团董事长任志强认为,这是最大实现农民权利的好事,应该推广。任志强指出,北京市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保留农民城中村土地使用权利,按照规划进行公租房建设,实现对农民权利的最大保护,应该值得推广。
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租赁房为国土部认可,房地产商、华远地产集团董事长任志强认为,这是实现农民权利的好事,应该推广。
2012年1月9日,在工商联举办的“《REICO报告》”发布会上,任志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
任志强指出,现策允许农村的集体土地盖厂房,把厂房用于出租,但就是不能盖住宅。农民从集体土地上获得的工业远远低于通过公租房获得的出租,现在试点是把厂房变成住宅。
在他看来,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租赁房是“两全其美”的好事。政府用低价征用农民的土地、再用高价变成公租房,既提高了公租房的租金,又挤压了农民土地的分配,集体土地上建租赁房则大大解决了这个难题。
“如果按照现有的政策,农民是最吃亏的,城里的老百姓获得的公租房也会吃亏,因为租金高了,同时,通过占用农地扩大建设用地的方式,也起不到耕地保护作用。”他指出。
任志强认为,现在用集体土地建租赁房,等于把一部分土地的通过公租房转换成了农民通过土地而获得的,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在少用城市用地的同时,又利用农民集体建设用地增加了可供出租的房源,降低了租用房屋的成本,同时让农民获得了更多的分配。
任志强指出,北京市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保留农民城中村土地使用权利,按照规划进行公租房建设,实现对农民权利的保护,应该值得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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