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督查十省保障房 质量和分配成督察重点

第一财经日报  2012-02-20 09:39

[摘要] 《第一财经日报》获悉,为了解地方保障房分配和质量监管详情,国务院本月上旬已经派出5个督查组,对部分地区进行实地督查。这些地区包括北京、山西、吉林、安徽、江西、湖北、广东、广西、四川和甘肃等10省(市、区)。

《财经日报》获悉,为了解地方保障房分配和质量监管详情,国务院本月上旬已经派出5个督查组,对部分地区进行实地督查。这些地区包括北京、山西、吉林、安徽、江西、湖北、广东、广西、四川和甘肃等10省(市、区)。

督查组主要由国家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建部等五部委副部级官员带队,组成人员涉及十多个部委。按照国务院的安排,在督查期间,督查组需要将实地情况如实向国务院汇报。

除了质量和分配问题,国务院督查组还将了解2012年上半年40个重点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与住建部联网进展情况。此前,个人住房信息联网建设多被外界认为是为房产税铺路。

摸底地方资金情况

此番督查组将了解地方保障房2012年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情况,尤其是资金、土地安排情况。

中央政府今年下达的保障房建设两大指标分别为开工不低于700万套、竣工量500万套以上。住建部要求,2012年新开工的项目,最迟要在11月底前全部开工,开工的认定标准是1/3主体结构基本完成,1/3进入楼层施工,1/3完成基础施工。

为给地方政府施压,早在去年年底,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就与各地签订了2012年住房保障工作责任书。这已是地方第三次与中央就保障房问题签下“军令状”。

与去年相比,今年保障房开工量虽减少300万套,但根据粗略估算,2012年实际在建工程量有1800万套左右,其中包括2009年、2010年开工的部分项目,2011年新开工的1000万套绝大多数今年还要继续建设。

如此巨量的保障房建设规模,资金筹措似乎永远是个难题。虽然中央政府强调今年财政补助会有所增加,但由于楼市调控致使不少城市土地收入下降明显,地方配套资金仍然捉襟见肘。

财政部近日已要求各地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比如2012年增加的地方政府债券收入要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地区取得的房产税收入,要专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此外,从住建部传出的消息称,在推行试点两年之后,利用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的城市今年也有望进一步增多。

完善经适房机制

在此番督查组的督查重点中,还特别提到了经济适用房,将摸底地方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分成办法,以及是否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和当地实际等情况。

在2008年以前,中国的保障房建设以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为主,前者主要是“租赁型”,而后者“租售并举”,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多数地方的经济适用房是对外出售的,且因为土地是划拨使用,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价格一般非常低。

而不少地区规定,在一定年限之后,购房者在缴纳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后便可以将经济适用房转为商品房,进而可以以市场价格对外出售,两者之间的巨大价差形成了巨大的谋利空间。

对此,社会各界争议极大。中央政府在近两年的保障房建设计划中也不再将经济适用房作为重点,转而发展“产权为政府所有”的公共租赁房。

对于保障房退出的模式,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在去年年底一次内部会议上曾作出明确要求,如对租赁型保障性住房,要制订和实行有利于退出的动态租金标准;对购置型保障性住房,要按照合理分配的原则,完善并严格执行上市交易调节规定,消除谋利空间。

而经济适用房一般被归为“购置型”保障房。

北京在今年2月初已经出台文件规定,北京将实施经适房封闭运行。新购买的经适房将不得上市交易,确需转让的由经适房家庭户籍所在区县住保部门回购。执行的时间、回购价格、具体办法等将制订实施办法,将采用“老房老办法、新房新办法”的原则。

姜伟新还要求,还没有按照国务院要求建立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调节机制的城市,要在2012年上半年制订完并公布;已经公布但调节力度不够的地方,要抓紧调整。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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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保障性住房公平分配工作座谈会并讲话。他强调,要在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按期开工、质量可靠、如期建成的同时,把确保公平分配放在更重要的位置,按照保障基本、公正程序、公开过程的原则,科学确定保障范围,规范和阳光操作,切实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

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人汇报了保障房分配制度建设和实施的总体情况,辽宁省、上海市、重庆市负责同志介绍了本地加强保障房公平分配的主要做法。

在听取大家发言后,李克强说,这几年,各级政府下大力气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这是一项重大民生和发展工程,也是宏观调控的重大举措,并有利于调整收入分配结构,群众十分拥护,社会高度关注。随着近年来大规模建设的保障房陆续竣工,做好分配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各地和有关部门围绕公平分配进行了大量探索,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确保公平分配是关系保障性安居工程成败及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对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也是重要考验。只有做到公平分配,使该保障的群众真正受益,防止不符合条件者侵占保障房资源,才能实现政府投入大量财力人力保障基本住房需求的政策初衷。必须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继续保质保量地推进保障房建设的同时,下更大力气做好公平分配。

李克强指出,确保保障房公平分配,一是要保障基本。住房保障是政府提供的一项基本公共服务,通过提供小户型、齐功能、质量可靠的保障房和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改善棚户区群众的居住条件,并为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稳定居所。二是要公正程序。准入、审核、轮候、分配、退出等方面的程序要严格规范,对保障房申请人、入住者的收入、住房、财产等情况全面审核、动态监测,使所有符合条件者都能公平公正地参加申请、轮候和逐步获得保障房。完善纠错机制,堵塞漏洞,使不符合条件者能够及时清退。同时各类程序又要尽可能简便,惠民便民。三是要公开过程。全面公开透明,是保障房公平分配的“试金石”,要坚持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社会和媒体全方位监督,做到全过程公开。

李克强强调,要探索完善保障房分配和质量管理的长效机制。近期,国务院决定对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质量管理开展全面自查和实地督查,要通过自查和重点督查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扶正祛邪。坚决查处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以次充好、质量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等问题,让违法违规者付出高代价。要总结推广地方好的做法和经验,完善相关制度,不断提高保障房分配和质量管理的水平。

李克强说,要处理好政府保障和市场机制的关系。一方面,要抓紧落实好资金、土地等配套条件,严把工程质量关,保证如期完成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另一方面,要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通过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依托商品房市场解决多数居民的多层次住房需求问题。要继续坚持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巩固调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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