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开征势在必行 试点或先向一线城市“扩围”
中国经济网 2012-03-07 08:12
[摘要] 全国范围内开征房产税已经成为大势所趋。“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扩大房产税试点;2012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财政预算报告也指出,要稳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政策的种种举措都在预示着房产税大范围推广已经“箭在弦上”。
范围内开征房产税已经成为大势所趋。“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扩大房产税的试点;2012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财政预算报告也指出,要稳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政策的种种举措都在预示着房产税大范围推广已经“箭在弦上”。
事实上,2011年房产税在上海和重庆已经开始推行,按照两地的试点的方案,上海的房产税主要面向增量房征收,税率分为0.4%和0.6%两档;重庆则将征税范围扩大至存量商品房,税率分0.5%、1%和1.2%三档,且仅仅面向主城区。
尽管分析人士认为,由于征税的范围较小,税率不高,房产税对当地的财政收入和房地产调控的贡献甚微。但在外界看来,试点总结出的产权确定、征税标准、征收方案等技术基础将可能作为未来推广的重要支撑,
“重庆试点房产税一年后,效果好。”重庆市长黄奇帆建议今年在推开或多一些城市试点房产税。“房地产调控也应从性为主,转向经济为主。重庆自从去年试点房产税以来,在申报的一个月里,符合征收房产税的房屋有97%都收上税来了。这一年,高档房买卖大幅下降,这是好的市场导向,重庆为探索的这件事是有效成功的。”
政协委员、财政部财科所的所长贾康认为,目前重庆房产税试点的步伐似乎稍微大点,这一定程度上是因为重庆房价不那么高,对社会的影响不会太大。
那么,接下来房产税试点将率先向哪些城市和地区“扩围“呢?
国务院的参事刘桓表示,今年增加的试点城市很可能出现在沿海发达地区的一些城市。这些城市商品房价值高,房价涨幅依然较快,需要房产税限购政策同步施行。一旦房产税扩面征收的试点大范围推开,房产限购的政策又同步淡出,或者是将高、中档商品房购买放开,那么房产税扩面征收的成效将会迅速体现出来。
在政协委员、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看来,房产税的推广从技术层面看没有障碍,难点是一些既得利益者的阻碍。他认为限购政策只是一个不得已的手段,因此还会有动态调整。“以治本为上,我国还是应该要推广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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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拟适当扩大
十一届五次会议新闻于3月6日15时在梅地亚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财政部部长谢旭人等就“当前的财政政策和财政工作”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谢旭人在回答有关房产税改革的提问时表示,财政税务部门正在研究推进房产税改革的方案,拟适当扩大试点范围。
他还透露,关于组建金融国资委的问题,国务院有关部门还在进一步调查研究过程中。
积极稳妥推进房产税改革
在谈到房产税的改革问题时,谢旭人说,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有利于引导居民合理的住房需求、有利于促进进一步发挥税收的作用来调节收入分配。从2011年初开始,上海和重庆已经进行了对一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查看全文】
房产税全面推开“箭在弦上”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昨天明确表示,将适当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各种迹象表明,房产税改革全面推开已“箭在弦上”,但能否有助于房价回归尚待时间检验。
两会热议
开征房产税是时间问题
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自去年初在上海、重庆两大直辖市启动,历经一年之后,房产税“实施效果逐渐显现”。政协委员刘克崮在调研后表示:“重庆和上海试点运行很好,对促进当地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完善地方税体系意义重大。”
“目前的房价是不够合理,但是光靠手段来调控也不是长久之计。”代表、十堰市委书记陈天会说,“我个人认为,开征房产税只是时间问题。”【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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