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保障房将以40平方米小户型公租房为主
北京晚报 2012-07-22 09:16
[摘要] 国务院昨天发出《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提出,今后,40平方米左右小户型公租房将成保障房主体。
国务院昨天发出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提出,今后,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公租房将成保障房的主体。
规划提出,将重点发展公租房,逐步使其成为保障性住房的主体。公租房的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同时,鼓励各地依法建立保障性住房机构。
在基本的公共方面,规划要求逐步取消义务阶段的重点校和重点班。以流入地的全日制公办中为主,保证农民工的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并研究制定接受义务后在当地参加考试的办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可获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在劳动就业的服务方面,将实行就业失业登记证实名制,尽快实现一人一证、通用。社会保险将逐步提高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要明显高于医院。同时,逐步提高医保基金支付限额和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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