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中国政府保障房应覆盖城市生活人群
中国新闻网 2012-11-28 17:26
[摘要]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28日发布《中国财政政策报告》指出,中国政府住房保障的责任不能仅着眼于现有城市的户籍居民,而应保障在城市生活人群拥有“可支付的、合理、适宜的居住空间”。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28日发布《中国财政政策报告》指出,中国政府住房保障的责任不能仅着眼于现有城市的户籍居民,而应保障在城市生活人群拥有“可支付的、合理、适宜的居住空间”。
报告指出,中国的住房市场目前的主要矛盾是结构性矛盾,即高房价超过居民支付能力,保障性住房供给比重较低。报告建议,采取以经济利益调节、市场化管理手段为主体的住房保障政策框架,形成市场化住房与保障性住房协调发展的住房供给体系,重点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
具体而言,当前可以加大公租房建设力度,通过免交保有环节房产税等手段激励小产权房、商品房纳入保障性住房租赁体系等。
报告提出实施差异化房产税,提高超过“合理居住空间”持有商品房的成本,即对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用房超过40平米部分征收较高税率房产税,对于40平米及以下部分不征收房产税,且覆盖新上市商品房及现有存量房。
针对目前种类繁多的保障性住房复杂管理格局,报告强调,应统一为单一保障性住房,允许中低收入居民按统一的、市价70%的标准租赁或购买保障性住房。政府亦应设置多档租金,根据居民收入水平差异予以补贴。
报告建议,政府应前瞻性安排保障性住房的总量、结构布局,进一步增加专项转移支付力度,并启动市政债制度,将城市建设的未来用于当前城市建设。此外,建立健全家庭收入、财产动态监控机制,完善保障性住房退出激励政策,实行多元化退出方式,促进其合理流转和循环也是完善保障房制度建设的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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