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征地制度改革:提高征地补偿不会推高房价

新华网  2012-12-06 09:55

[摘要] 继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土地收益分配比例后,国务院常务会议近日决定修改农地征收补偿条款,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将提请全国常委会审议。

继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土地分配比例后,国务院常务会议近日决定修改农地征收补偿条款,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将提请常委会审议。

征地矛盾已成为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新一轮征地改革引发广泛的期待。其中征地补偿会提高多少?农民能否成为征地交易主体?会不会助推地价和房价……围绕一系列悬念,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追踪采访了。

补偿标准能否随行就市?

【焦点】国土资源部发布数据显示,2011年国土资源违法线索处理共受理近9万件,其中农村集体土地违法占地投诉。目前农民主要反映征地补偿水平太低,改革征地分配制度已成为共识。

【观点1】中国城郊经济研究会名誉会长包永江:现在一些网民把地方政府的GDP,谐音为“刮地皮”,隐含的利益逻辑是:以农业产值为标准补偿被征地农民,却高价拍卖用于商业开发,农民没有参与巨额溢价的分配。按现行法律规定,征用一亩农地仅补偿几万元,但政府用于工商业开发后,地价就涨几十倍之多,这一征地“剪刀差”引发越来越多的城乡冲突。新的征地制度改革,首先要提高补偿标准,如果提高10倍,农民一亩地就能拿到几十万元补偿,这样农民可以“带资进城”,既能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又可加快城镇化进程。

【观点2】国务院研究室农村经济研究司巡视员叶兴庆:一旦被征地,失地农民应当参与部分的分配。提高补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应当根据各地城市化和收入水平“因地制宜”,不好用数字直接量化。

【观点3】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党国英:农村集体土体分为耕地和农村建设用地。征用后者,应按城市建设用地的市场价格补偿,哪怕补偿额能让农民在城里买一套别墅都正常。关键是要赋予农民跟地方政府“讨价还价”的权利,通过谈判来确定征地补偿标准。

【点评】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因为土地既是农民的生活资料,也是生产资料。城乡一体化已成为改革方向,征地补偿却仍然是城乡二元化的,这加剧了城乡收入差距,征地“双轨制”亟待改革。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房天下北京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å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