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保障房周四前仍可领旧表 新政前未现申请潮

新京报  2013-04-16 06:58

[摘要] 上周四,北京市发布保障房新政,4月19日起保障房申请不再分为限价房、经适房、公租房、廉租房四类,而是统一为申请“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要注意的是,4月18日前还可以领取分类的“旧表”,并须于5月17日前交至街道。

上周四,北京市发布保障房新政,4月19日起保障房申请不再分为限价房、经适房、公租房、廉租房四类,而是统一为申请“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要注意的是,4月18日前还可以领取分类的“旧表”,并须于5月17日前交至街道。

新政前未现“申请潮”

昨天上午在丰台区太平桥街道服务大厅,保障房申请窗口仍然分为经适廉租住房和限价房申请两个窗口,半内,有两名申请人员前往窗口领取表格。

从街道的反映看,北京保障房新政正式实施前,并未出现大面积集中申请。

相关人士认为,申请保障房要满足收入、资产、住房等多项条件,符合条件的家庭大都已经申请;其次,保障房的申请窗口在全市有320个;此外,市里已明确表态经适房、限价房不会取消。因此,申请家庭的预期较平稳。

各街道交旧表时间不一

太平桥街道民政科负责人说,4月18日前申请家庭还可领取经适房、限价房、公租房、廉租房四类表格,4月19日起开始发放统一申请的新表。5月17日下班前,领取“旧表”的申请家庭要填写完毕交至街道,街道此后不再接受“旧表”的提交。

西城区展览路街道工作人员说,4月18日后不再发旧表,已发的旧表须在5月18日前上交。

市住建委表示,北京尚在轮候的保障房家庭还有13.2万户,市委市政府已督促各区县,加大保障房的建设供应力度,“十二五”期间基本解决轮候家庭住房困难。也就是说,两年半多的时间内,这些家庭必须配租或配售到其申请的保障房类型,在规定期限内上交“旧表”且未来能通过审核的备案家庭也在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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