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夷为平地后重建无法过户 拍卖房八年难转正

楚天金报  2013-12-30 16:59

[摘要] “从买房到现在已经8年多了,一直办不了两证,卖不出去也住不安心。”近日,市民王先生致电本报“连廊热线”称,他在法院拍卖的房产中买下一套房子,不能过户,也不能交易,让自己骑虎难下。

“从买房到现在已经8年多了,一直办不了两证,卖不出去也住不安心。”近日,市民王先生致电本报“连廊热线”称,他在法院拍卖的房产中买下一套房子,不能过户,也不能交易,让自己骑虎难下。

2005年7月11日,洪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湖北宜安公司的抵押房产进行拍卖,王先生以价竞价中标,买下位于磨山村的一栋房屋,占地面积326平方米。中标后,王先生按规定缴纳了相关的费用,但他很快发现,刚买的房子一夜之间竟被夷为平地。

后经洪山区法院、磨山村、土地规划等部门的协调,王先生在原址重建了房屋。不料,房子却无法办理过户的手续。

在核实了原房屋的“两证”、拍卖成交的确认书、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等文件后,记者陪同王先生前往房管部门办理房屋“两证”。由于该房子的原发证机关是洪山区的房管局,记者和王先生先到洪山房管局咨询办证的事宜。洪山区房管局表示,由于区划的变更,王先生所购房屋目前由东湖的风景区负责管理,理应前往该区办证。

在东湖风景区房产管理局,室负责人表示,王先生房屋既无法办证,也无法划入此次武汉市两证办理历史遗留问题的范围。因为王先生重建房屋没有土地规划的审批手续,该局无法受理办证的申请,“要办房产证,先到土地规划部门办手续”。

记者一行又来到武汉市国土规划局东湖风景区分局,该局地籍地政科相关人士介绍,王先生所购房屋当初是被磨山村“误拆”,情况复杂说不清。今年9月,该局已对洪山区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进行了书面回复,王先生所购房屋未办理农用地征用的补偿等手续,重建后又未取得规划审批手续,不具备过户的条件。

此后,虽然洪山区法院再次发函回复,要求武汉市国土规划局东湖风景区分局依法处理这一历史遗留的问题,但该局仍认为审批手续不足,无法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并未对法院再次回复。

王先生表示愿意办理规划、征地补偿等手续,并询问该向哪个部门提交申请。但上述地籍地政科相关人士表示目前“无法可依,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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