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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从法律上明确保护私人财产 时间:2002年12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 |
| 焦点1:明确物权有关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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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2:明确保护私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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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通常讲私法观念、私权观念,其中最重要的是物权观念,而物权观念最重要的是体现在排除他人的干涉。物权完整的定义,揭示了它的直接支配性和它的排他性,最有利于使我们的全体人民掌握和普及物权的观念…>>详细 |
关于私人所有权,是指包括自然人以及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对其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全面支配的权利。草案对私人的生活资料、生产资料、私营企业享有所有权的问题作了规定。国家保护私人的储蓄;国家保护私人投资以及因投资获得的收益…>>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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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完善保护私人财产法律制度
时间:2004年10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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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强调私有财产平等保护
时间:2005年6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 |
| 焦点1: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 |
焦点2:征地拆迁补偿应该及时到位 |
| 各方面强烈要求统一登记。但统一登记机构的问题较为复杂,对哪些登记机构可以统一,哪些不宜统一,统一的登记机构如何设立,登记机构是否具有行政管理的职责…>>详细 |
按照草案的规定,国家保护私人的所有权。拆迁、征收私人的不动产,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偿;没有国家规定的,应当给予合理补偿,并保证被拆迁人、被征收人得到妥善安置…>>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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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房产四大变化
时间:2005年10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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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明确公产私产一视同仁
时间:2006年8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 |
| 焦点1:加强对国有资产保护力度 |
焦点2:删除有关居住权规定 |
| 物权法应当坚持平等保护的原则,同时从实际情况看,目前经济领域中受侵害最严重的恰恰是国有资产,物权法就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作出特别规定,是必要的…>>详细 |
居住权的适用范围很小。从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居住权的社会背景看,主要是由于那些国家的妇女当时没有继承权,法律通过设定居住权,解决妇女在丈夫去世后的居住问题…>>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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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审:住宅用地满70年续费被删
时间:2006年10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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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审:绝不保护非法财产
时间:2006年12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 |
| 焦点1: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按规定续包 |
|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非常关心的问题。草案赋予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这次审议的草案又作出一个重大修改,规定土地承包期限届满以后,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规定继续承包…>>详细 |
| 焦点2:绝不保护非法财产 |
| 依照物权法草案的有关规定,只有合法的财产才会受到法律保护;非法财产不但不受法律保护,相关责任人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详细 |
| 焦点3:宅基地使用权维持现有政策 |
| 在土地承包期限届满以后,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规定继续承包。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能够抵押,以及宅基地使用权是否能够转让和抵押的问题,目前的物权法草案坚持了现有的法律规定和国家目前的政策…>>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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