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原为1.5%)。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0.05%);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金融机构对居民首次购买住房提供贷款,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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