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昆山购置一处商铺,交房手续已
在昆山购置一处商铺,交房手续已经办了一年多,承诺的办产证时间是三个月,截至目前已经超过一年了。翻阅了合同,里面有关于不能按期办理产证的违约条款,说是按活期存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因项目仍然处于开发销售阶段,开发商也有故意迟办产证,保障后期销售的可能。鉴于此,我是否可以主张合同有失公允,解除合同,要求赔偿?
其他答案
依据《合同法》和最高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建议你向开发商公证送达要求交付房屋的公证书,自开发商收到公证书三个月以后还不交付门面的,则你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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