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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结婚后加入女方名字,离婚时可以认定为婚前财产不予赠送吗?

咨询一下,关于离婚房产分割的问题。我男方,现女方提出离婚,要求分割房产,我们双方没有小孩,房子是结婚前我与父母一起购买居住的,2011年结婚后,女方一直要求加入名字,后在2012年在产证上加上了女方的名字,占1/6,现她提出离婚,要求分1/6房子的份额,那可以根据婚姻法第第十八条第一条:一方的婚前财产;认定为婚前财产吗?不... 展开
秋风网络|2016-08-26 14:10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youmochong

如果加名字了,一般按照产证登记分割。
2016-08-26 16:19
来自北京市

风哥存档

份额约定了归属,不可更改
2016-08-26 16:08
来自北京市

igezhw

属于赠与,女方有权主张。
2016-08-26 15:55
来自北京市

fgagagahg

赠与已经完成,补偿女方六分之一房产
2016-08-26 15:49
来自北京市

kdenduoi

加了名字相当于确认了产权份额
2016-08-26 15:32
来自北京市

amylovema

既然加上了女方名字,那么房产就有女方份额,赠与的不能撤销。
2016-08-26 15:29
来自北京市

盖房旧房

你好,不可以的
2016-08-26 15:17
来自北京市

fqdg

你在产证上加了女方的名字,即视为赠与她部分房产。
2016-08-26 15:03
来自北京市

团团大叔

不可以,已经办理产权登记不可以撤销赠与。
2016-08-26 14:47
来自北京市

jishu2

你好,如果你在产证上写明是按份共有的话,那么女方就有份额的。我国不动产是以登记为准的
2016-08-26 14:36
来自北京市
第1-10条,共1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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