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的时候我父亲找一个朋友借了3万块钱(说好是按银行利率给利息。
2000年的时候我父亲找一个朋友借了3万块钱(说好是按银行利率给利息。那段时间家里没钱,就说的是每月还500(每月都有写收据),还了三年把本金还完了。那个朋友也没再来要过钱。2016年今年那个朋友去世了,他的儿子拿着借条来找我们要利息,要2万多,我们觉得太多,协商不成,然后就起诉了我们,请问这个官司我们能打赢吗
其他答案
你们如果有证据证明还款了,那么就不存在还款的,需要提供相应的收据或者证人作证。这个需要了解具体情况了才能作出准确的分析,为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直接咨询周炜律师。
2016-09-02 17:4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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