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生活在广州的非本市籍一名普通市民.去年8月份左右,跟家人商量好在广州买套房准备给我结婚(即我父亲)但是我和女朋友又不想找一手房(因为要等待开发商交楼和花时间装修)所以我们后来找了二手房。由于是父亲出全资购买,所以房产名仅我一人。但是我的广州社保未满13个月,缺少购房资格。而且我们又比较急切买房。所有使用了中原地... 展开
律师您好,我是生活在广州的非本市籍一名普通市民.去年8月份左右,跟家人商量好在广州买套房准备给我结婚(即我父亲)但是我和女朋友又不想找一手房(因为要等待开发商交楼和花时间装修)所以我们后来找了二手房。由于是父亲出全资购买,所以房产名仅我一人。但是我的广州社保未满13个月,缺少购房资格。而且我们又比较急切买房。所有使用了中原地产中介所说的(公证)!就是原业主在公证处把房子全权给予我们使用,直到我的个人社保满13个月就直接过户!房子是去年10月份成交,而我的社保是从去年9月开始购买,到今年10月刚好为13个月。但昨天去了房管局后准备过户,工作人员说不符合政策,不允许过户,因为购房合同签订时(网签),我的社保才开始买,不满13个月,而网签后的社保则需要购满3年。所以是不能够过户。(但中原地产负责人口口声声说过,不会有问题,只要现在买,第二年就可以过户了)我想请问律师,像这样是情况我们现在所住的房子会不会被业主(走途径)收回(钱已全部付完给业主,契税也是我方都交完了)?另外这样的责任是不是由中介负责?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