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协议上的章是“***售楼中心收据专用章”,请问合法或者合规吗?可以退房吗?
售楼处收了我的定金,签了定金协议,但是在定金协议上没有盖开发商的公章,也没有盖开发商的合同专用章,而是在定金协议上盖了“***售楼中心收据专用章”,请问这种情况,合法或者合规吗?我可以申请退房吗?
其他答案
您好,一、开发商是否盖行政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只是定金协议是否成立的条件,不是定金协议是否有效的条件。根据合同法52条的规定,以下情况是合同是否有效的条件:(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定金协议有你的签字,虽然对方(开发商)仅盖有收 展开
2020-06-17 16:1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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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细阅了你的陈述及问题,现结合我的经验回复如下:1、你所遇到的是定金纠纷,与购房合同还有所区别。 定金是双方约定为定金,实际交付即生效。是否盖章,章是否系公章,还是财务章,还是售楼部的章,对定金的成立,没有任何影响。原本就不是定金生效的要件。也就是说实际交付了定金,你们双方约定为定金就有效,哪怕没有章。如果从这方面去要回定金,可能性不大。2、根据定金罚则,支付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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