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看到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现就您所提问题回复如下:您好,按照(2003)京房改办字第078号规定:职工及其配偶全额以市场价或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建造的住房不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但如果经济适用住房是本单位集资建房的,单位在核定住房面积是要核定的。您购买的两限房是按什么性质房产登记,如果是经济适用住房,可参照此规定执行,请您根据个人的实际 展开
2019-11-14 15:0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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