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账户在同一城市销户后,前后汇缴记录是否算连续
有一位朋友从2014年9月份开始在广州工作,开始缴纳住房公积金。在2017年9月离职之后销户提取了住房公积金。同月入职新公司,并缴纳了住房公积金。销户前后至今,每月都有发生一次公积金汇缴,并无断交,工作地点都是在广州。现公积金账户查询到的开户日期为2017年9月,账户汇缴记录却是从2014年开始。请问这种情况是否符合“非广州... 展开
其他答案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本市户籍职工公积金账户最近一次设立时间应在1年(含)以上,非本市户籍职工公积金账户最近一次设立时间应在2年(含)以上。账户有销户后重新开户情形的,以重新开户的时间为起算时间点。最近一次设立账户时间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表》中的“开户日期”。
2019-04-23 14:59
来自北京市
评论(0)赞(0)点赞赞(0)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