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提取我的公积金,用于配偶在异地买房还款
我的配偶在婚前于南宁买房,目前处于还贷阶段。我是否可以申请提取我的公积金用于还贷?(购房合同没有我的名字,并且房子不是广州的)
其他答案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只要符合我市现行提取规定且资料齐全,夫妻一方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的,另一方(房产证上没有名字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在广州、本人户籍地、配偶户籍地及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肇庆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提取。2.缴存人或其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 展开
2020-05-28 14:54
来自北京市
评论(0)赞(0)点赞赞(0)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