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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一手房时,开发商因办理了首付延期,不同意办理组合贷怎么办?

购买一手房时,开发商因办理了首付延期,不同意办理组合贷,说这样会让他们回款时间变长,不允许购房者办理组合贷或者公积金贷款,草签合同中勾选了贷款方式为纯商贷。这样是合规的吗,这样的条款是否有效?现在已经草签了合同,今后是否可以办理商贷转组合贷的业务呢?
ask6643633251|2021-04-28 07:57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7057833357

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目前广州市暂时还没有实施商业贷款与住房公积金贷款互转的政策业务。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粤建金〔2018〕14号)和《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穗公积金中心〔2018〕5号)中的要求:投诉内容 展开
2021-04-29 14:5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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