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缴存转为单位职工缴存后,缴存时间是否累计?贷款额度使用哪个公式?
本人广州户籍,在广州缴纳三年,但是是单位缴存和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交替进行。先是单位缴存30个月,然后灵活就业人员缴存6个月,现在成为单位职工,单位已缴存1个月。现在想进行公积金贷款购房,请问这种情况,是否满足“参与缴存时间累计不低于24个月并且贷款前6个月内连续缴存”的规定?是否能按单位缴存职工的公式——“账户余额×8+月缴存... 展开
其他答案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如目前您已转为单位缴存职工,则公积金贷款连续缴存要求及贷款额度计算方式均需按单位职工申请贷款的情况计算。本市户籍职工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含),非本市户籍职工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含),原单位的缴存记录和自愿缴存的缴存记录是连续的,不存在断缴、补缴的情况,申请贷款时,可计入连续缴存时间内。单位缴存职工的计算公式为: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 展开
2022-02-17 14:4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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