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个人账户转入1.申请条件: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在我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至少6个自然月在我市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账户为缴存状态),可申请将在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广州。2.办理方式及流程:网上办理:职工本人可通过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个人账户转入。前台办理:单位为转入职工开设个人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单 展开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个人账户转入1.申请条件: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在我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至少6个自然月在我市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账户为缴存状态),可申请将在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广州。2.办理方式及流程:网上办理:职工本人可通过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个人账户转入。前台办理:单位为转入职工开设个人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单位经办人或职工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等预约办理→单位或职工提供异地转入的材料→受理网点审核材料,并通过接续平台反馈至异地中心(1个工作日)→异地中心转账,款项到账且信息完整(由异地中心操作)→资金转入与信息接收确认(3个工作日)。3.办理材料:(1)职工本人办理的:①《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原件1份);②职工个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2)委托单位经办人集中办理的:①《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原件1份);②《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原件1份);③职工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④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需系统内登记的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办理)。4.办理机构:广铁分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该业务可通过网上办理,具体操作详见微信公众号操作指引(缴存业务)3.10异地账户转入业务http://gjj.gz.gov.cn/bsfw/cjwt/wsbs/content/post_5748037.html缴存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或肇庆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或肇庆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四)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五)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六)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的。(七)离休、退休的。(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九)出境定居的。(十)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十一)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规定的其他情形。符合以上第(一)至(四)款规定的,缴存人及配偶均可以申请提取。1-4项为部分提取,5-10项为销户提取,请选择符合上述情形的提取条件,提取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详见提取相关指南,链接:http://gjj.gz.gov.cn/bsfw/qtfw/温馨提示:缴存人办理购房提取、租房提取(无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建修房提取、加装电梯提取、销户提取等业务,可通过微信公众号自助录入信息并拍照上传资料提交发起申请。线上提取操作详见:http://gjj.gz.gov.cn/bsfw/cjwt/wsbs/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