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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男方外借款,我需承担吗?

我17年离婚,男方获得了价值1000万的厂房,却未履行给我的承诺。但在16年,男方在外借款50万,要求我一同承担。由于男方已挥霍厂房,我要如何处理这笔债务?我需要承担吗?我还需照顾8岁半的孩子,每月需要3000块钱,同时还要支付房租,我承担不起。
ask9494352097|2024-04-08 17:1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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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7510062289

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后男方外借款一般情况下不会直接影响您的个人财产。离婚后,夫妻双方的债务责任通常会根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来确定。如果借款是男方在离婚后单独借款,并且没有您的签字或担保,您通常不需要承担这笔借款。但如果借款是夫妻共同借款,且您在借款合同中作为共同借款人或担保人,那么在离婚后,您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此外,如果借款用于购买共同财产,比如厂房,那么在离婚后,对厂房的归属和债务责任可能需要 展开
2024-04-09 00:5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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