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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议离婚后的房产出售过户问题

买卖合同,两证都是我的名字,协议以确定房产归女方(我)。现出售给别人,房管所却要男方签字才给过户,说民政局办的协议没法院判的效力。男方说没我名字我凭什么签字。请问房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吗?我该怎么办?谢谢
江堰|2013-08-18 09:1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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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直接过去买,不属于限购房,只要有钱就可以买
2014-10-22 03:36

WU

阳基地产,深圳这边有个阳基春天里
2014-10-15 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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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11 10:25

nanfan1989

合同一般都一式两份,有中介参与的话应该是一式三份,他撕了哪份?
2014-07-14 00:05

李海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是的!房子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即使你们已经离婚,但是在没有法院的财产判决书前提下,房管部门是有权拒绝办理的!因为你们目前是协议离婚。
2013-08-18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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