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个人转让不足5年非普通住房全额征税

新华网  作者:韩洁 罗沙  2009-12-23 11:04

[摘要] 快讯:财政部、国税总局23日宣布,明年1月1日起,个人转让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全额征收营业税。

快讯:财政部、国税总局23日宣布,明年1月1日起,个人转让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全额征收营业税。

中国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

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3日对外公布了调整后的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其中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转让,将全额征收营业税。 【相关新闻: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这份发布的《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指出,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通知指出,上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标准、办理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差额征税扣除凭证、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两部门强调,为维护正常的财税秩序,各地要严格清理与房地产有关的越权减,对清理出来的问题,要立即予以纠正。

此外,自2010年1月1日起,去年发布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将废止。

近期楼市政策:

12月7日,2009年经济工作会议闭幕,会议指出明年要多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点击查看详细>>>

12月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完善促进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会议指出: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其他住房消费政策继续实施。 点击查看详细>>>

12月1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全面启动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点击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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