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区"经转商"需提供"不回购确认书"

北京青年报  2010-04-30 09:42

[摘要] 和朝阳等区满5年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证转商品房产权证能同名转不同的是,记者昨天了解到,最大的两个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回龙观、天通苑所在的昌平区经济适用住房“转商”不能同名转,必须通过交易的方式转给家人或者他人,除了补交综合地价款外,还需按规定缴纳契税。

和朝阳等区满5年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证转商品房产权证能同名转不同的是,记者昨天了解到,的两个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回龙观、天通苑所在的昌平区经济适用住房“转商”不能同名转,必须通过交易的方式转给家人或者他人,除了补交综合地价款外,还需按规定缴纳契税。

住建部26日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新政中,有关强化使用监督的规定如“在取得完全产权前,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出售、出租、闲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用途”等,让北京已经年满5年的老经济适用住房业主,掀起了把“不完全产权”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证换成“完全产权”商品房产权证的热潮,朝阳、昌平、海淀等老经济适用住房小区比较集中的区房产交易大厅甚至重现去年11月房贷收紧前的热闹场面。

29日上午8时许,位于昌平区南环东路的住建委服务大厅尚未开门,门口已排起了六七百人的长队。天通苑和回龙观的业主,听说经适房政策将有调整,抓紧时间来办理“经转商”手续,排在个的凌晨3点多就来了。8时40分许,现场已聚集了上千人。

与朝阳、丰台不同,昌平区满5年的经济适用住房房主如果要把产权证转成商品房产权证,不能“同名转”,而必须通过买卖交易的形式转给家人或者他人,即除了补交综合地价款之外,还需缴纳契税。其中,天通苑是按指导价3621元/平方米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回龙观则按指导价3917元/平方米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需要提醒房主注意的是,如果当年您在买房的时候,已经补交了超出核准面积部分的综合地价款,则需提供当年补交综合地价款的票据。如果当年对超标面积部分没有补交综合地价款或者当年交了、现在却找不到票据,则此次办理的时候必须按全面积补交综合地价款。

记者还了解到,海淀区满5年经济适用住房也不能同名转换商品房产权证,必须通过交易的形式转给家人或者他人,按当地房屋指导价补交综合地价款和契税。此外,海淀区还要多一道手续,即经济适用住房业主还需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住房保障处开具“政府不回购确认书”。

政策说明

“经转商”北京各区政策不同

-朝阳、丰台:朝阳区和丰台区可同名“换证”,即按规定补交综合地价款后,房主可以在不更名的情况下直接换成商品房产权证。

-海淀、昌平:海淀区和昌平区不能“同名转换”,必须通过交易的形式“换证”,其中海淀区还得提供房主户口所在地街道住房保障处同意不回购的确认书。

“换证”案例

昌平区满5年经适房如何“换证”

以天通苑1999年购买了120平方米、当时的审核面积是70平方米的刘先生为例:

刘先生在窗口办理申请的时候提出,房子转成商品房产权证时,用儿子的名字。

实际上他相当于要过一遍把这套经济适用住房卖给儿子的手续,所以工作人员首先要看他是否已经还清贷款,如果没有还清,须先还清;其次,儿子如果没有成年,须提供监护人公证;第三,刘先生先补交综合地价款,如果当年刘先生购房时,超出核准面积——70平方米外的面积部分已补交了综合地价款,刘先生须提供当年补交地价款的票据,然后就按70平方米×3621元×10%补交综合地价款;如果他当年没有补交超出部分的综合地价款或者是他不能提供出当年补交综合地价款的票据, 刘先生此次就得按照120平方米的面积补交综合地价款,即120平方米×3621元×10%;第四,刘先生还得按3621元×120平方米×1.5%缴纳契税。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经济适用住房的面积是在140平方米以上,缴纳契税的税率则是3%,除此之外,还需缴纳5.5%的营业税。

市场动态

经适房“自卖自买”拉高二手房成交量

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昨天的数据显示,28日,二手房住房成交1304套,明显高出27日1055套。对此,业内人士称,是经济适用住房“自卖自买”的“换证”方式拉高了28日的二手房成交量。

天通苑、回龙观、朝阳新城、建欣苑等原“老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比较集中的昌平、朝阳、丰台等区,房地产交易大厅迎来了满5年的经济适用住房的“换证热”,许多房主赶来补交综合地价款,把“不完全产权”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证换成“完全产权”商品房产权证。而海淀和昌平区有别于朝阳和丰台能“同名换证”的必须通过交易方式换证的做法,让不少满5年经济适用住房房主通过“自卖自买 ”的方式——通过转给家人的做法将手中的经济适用住房变成商品房,而这明显拉高了近日本来已经呈下降趋势的二手房成交量。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本文导航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房天下北京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å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