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规打破物业费开发商一口价 10月起可第三方评估
新京报 2010-07-09 06:30
[摘要] 今后,业主们要交纳的物业费,将不再是开发商或物业公司的“一口价”,而是由委托的第三方评估监理机构来综合评估确定。物业服务质量是否达标、小区物业的交接查验,也可委托第三方机构来承担。
2 第三方评估不公正怎么办?
评估弄虚作假将取消资格
如何才能保证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的公正性?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通过市场培育,但机构必须在房管部门备案,政府部门也会加强。目前北京市已经有五六家这样的机构。
同时,市住建委还正在建立物业服务评估监理库,面向社会征集,库中包括综合管理类和专业技术类,以及社会。将来第三方评估机构不是自己“干活”,而是要在库中随机抽取,由进行具体的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如果发现第三方机构或有不公正的行为,或是收取委托方好处,或是出具虚假报告,那么评估机构将被取消资质,则将取消资格,今后不能再进行评估业务。同时,还会把他们向社会曝光和公示,让他们‘身败名裂’。”这位负责人表示。
■ 声音
业主大会没钱阻碍委托评估
北京新天第家园业委会主任张大宪表示,第三方评估收费是“谁委托谁付费”,但业主大会目前没有法人资格,又没有经费来源,因此在委托评估时会遇到很大困难。
他建议应尽快赋予业主大会法人资格。“现在业主大会没有钱,业主可以先凑一下,因为这毕竟关系到大家的利益。”
张大宪认为,昨天出台的办法,是为保障业主的利益进行的一种尝试。“比如物业交接查验和前期物业费,都不再听命于开发商的‘霸王条款’了。”
他建议,《办法》应该配套一些细则。“比如业主们想炒掉物业,但物业公司请的第三方评估结果是服务没问题。这种时候怎么办?是不是应该按照物权法,按照业主的共同决定来办。这都需要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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