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控政策有储备 房产税“窗口”待启

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胥会云  2011-01-04 09:30

[摘要] 近日召开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透露,继续大力规范和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储备调控政策。住建部部长姜伟新更是表示,在继续严格执行现有调控政策的同时,要时刻准备新的房地产调控招数。

2010年上海、北京两市卖地收入分别突破千亿元大关,同比涨幅将超过50%。

在盘点“最严”楼市调控年之际,外界不得不面对这样一组尴尬的数字。

连日来从高层到部委的一系列表态确立了基调。

近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表示:“在我的任期内,一定要使房价能够保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我还要为实现这个目标而努力,决不会退缩。”

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上周强调,要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不动摇。

近日召开的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透露,继续大力规范和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储备调控政策。住建部部长姜伟新更是表示,在继续严格执行现有调控政策的同时,要时刻准备新的房地产调控招数。

对于政策储备和调控新招数而言,各界均把很大的希望寄托在房产税身上。

基于2010年末各级别官员集中且斩钉截铁的表态,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判断,2011年房地产调控不仅不可能放松,而且还有加码的可能性。稳定房价依然会是核心目标,季度由于正处春节前后的传统淡季,市场不太可能偏热,属于政策观察期,不太可能推出新一轮调控。如果楼市由“春暖”向“夏热”演变,则新一波调控极有可能出台。

事实上,一些地方已经释放出坚持调控的信号。

曾注明商品房限购政策“有效期限”至2010年12月31日的福州、厦门等部分城市日前决定,将顺延执行此项政策。

杨红旭表示,若房价继续上涨,实行限购的城市还将继续增多。由于今年人民币还将继续,外资进入房地产业的热情不可能降温,“限外”措施也有可能进一步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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