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私卖村集体数亿元商铺 政府部门介入调查
京华时报 2012-01-01 08:08
[摘要] 失地农民的数亿元“保命资产”,仅凭当地有关领导“打招呼”、村干部“研究决定”、镇街办事处主任“同意处置”,就被私自低价变卖,数千名群众不知情。最近,这起发生在广东鹤山市的“权力买卖”,因群众举报被戳穿。
失地农民的数亿元“保命资产”,仅凭当地有关领导“打招呼”、村干部“研究决定”、镇街办事处主任“同意处置”,就被私自低价变卖,数千名群众不知情。最近,这起发生在广东鹤山市的“权力买卖”,因群众举报被戳穿。目前,鹤山市已将涉嫌非法变卖村集体资产的村支书兼村主任冯维根“双规”,其他问题在进一步查处中。
>>村民 “保命”商铺被私卖
在广东江门市所属的鹤山市沙坪街道办事处中东西村,因大部分土地被征用,当地政府要求开发商配建沿街商铺和标准厂房,置换给村集体,作为失地农民今后的生活保障。但4400多名村民的“保命资产”,却被个别干部“合谋”变卖,从中渔利。企图侵吞这批集体资产的,首先是村支书兼村主任冯维根。
据冯德洪等村民估算,属于村民集体的沿街商铺市值逾5亿元,但实际入账仅6000万元。冯其柏等村民说,大家获知情况后,多次向上级政府举报、投诉,但长时间未引起重视。
冯维根接受采访时承认:“村里商铺已卖掉了三分之二。”
>>住建局审批只认两个公章
据了解,该村大部分集体物业资产已“合法”易主。鹤山市住建局提供的《查询结果通知书》显示,已有300多个原权属中东西村的商铺被交易过户。最近一宗过户手续,发生在2011年11月21日。
但据鹤山市民政局副局长刘锦棠介绍,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需经多数村民讨论通过,“中东西村没走这一程序,涉嫌违法,变卖行为当属无效”。
鹤山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说:“我们审批主要认两个公章,一个是物业原权属方村委会申请出售的公章,一个是镇街办事处同意处置盖的公章。”
当被问及“为何过户时不要求提供村民集体同意的手续”时,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对村级集体资产过户的条件并无明确规定,鹤山市的做法是,“如果镇街办事处同意,就给予办理,不必有村民集体签名”。
鹤山市政府一名知情干部透露,审核环节形同虚设的背后,是冯维根等人的亲友十几年来长期担任江门、鹤山两市纪检部门的要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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