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楼改造原则上原址重建 新增房源公开配租配售
新京报 2012-07-10 07:40
[摘要] 北京正在推进的简易楼改造,原则上将采用原址重建的方式改造。重建后可适当增建一部分房屋,增建房屋将用作经适房或公租房,并公开配租配售。昨天,北京市公布《关于加快简易住宅楼改造的实施意见(试行)》。该《意见》已于6月20日印发执行。
北京正在推进的简易楼改造,原则上将采用原址重建的方式改造。重建后可适当增建一部分房屋,增建房屋将用作经适房或公租房,并公开配租配售。昨天,北京市公布《关于加快简易住宅楼改造的实施意见(试行)》。该《意见》已于6月20日印发执行。
简易楼改造一楼一策
简易楼改造是近期社会关注的热点。北京目前882栋简易楼中,206栋今年将实施拆除。
《意见》明确了简易楼的改造路径。简易楼原则上采用原址重建的方式改造。但有些受规划条件限制而不能原址重建,比如天坛周边的65栋简易住宅楼,根据文物保护要求,拆除后将变为绿地。
同时,鉴于简易楼产权性质、所处地域条件各不相同,简易楼改造要坚持根据每栋楼的特点制定相应改造政策,各区要按照一事一议、一楼一策的原则,制定简易楼改造计划,明确简易楼的改造及安置方案、资金平衡方案、安置房产权性质、剩余住宅性质及分配方式、年度改造计划及总体完成时间等,报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室核准。
新增房源公开配租配售
对于原址重建的简易楼,考虑资金平衡因素,可适当增加建筑规模,增建一部分房屋。
根据《意见》,新增居住用房作为经适房,公租房将由市或区政府指定机构回购,新增房源将进行公开配租配售。由于简易楼多位于旧城区,可谓地段,今后配租配售的保障房也是空前的好位置,因此这对于正在轮候的保障房家庭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
《意见》规定,原址重建的房屋,房屋产权性质不变。这意味着原来简易楼是公房、房改房还是其他性质的住房,重建的房屋仍然是原来性质。原先是承租公房的居民,可在改造中通过买卖方式,获得新房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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