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管理办法施行 骗租罚一千
新京报 2012-07-16 07:19
[摘要] 昨天起,住建部上月发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正式施行。稳定就业达一定年限的外地人也可以申请当地的公租房。记者昨天从北京市住房保障室了解到,北京各区县外地人申请公租房的标准正在抓紧制订中。此外,此前北京透露的将在京原路公租房项目研究试点全市统筹摇号配租,目前试点方案也正在制订中。
■链接
骗租公租房 5年不得再申请
●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登记为轮候对象或者承租公租房的:
1.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记入公租房管理档案;
2.登记为轮候对象的,取消其登记;
3.已承租公租房的,责令限期退回所承租公租房,并按市场价格补缴租金;
4.承租人自退回公租房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承租人如果出现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租房;改变所承租公租房用途,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拒不恢复原状;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租房等行为:
1.将被要求退出公租房,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2.住保部门将责令其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3.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更多分享:亦庄70年住宅12500元/平总价38.8万起 70年住宅自由购
社区网分享:"房盲"需做四大规划幸运大转盘100%中奖你上过京东的当吗?
相关新闻: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本文导航
- 第1页:公租房管理办法施行 骗租罚一千
- 第2页:骗租公租房 5年不得再申请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房天下北京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