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简史:早期买房人与地产商银行成最大赢家

中国经济网  2012-12-03 07:53

[摘要] 20年前,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贷出了全国第一笔个人房屋贷款;15年前,商业性个人房贷在中国大小城市全面铺开;而眼下,曾经不愿欠钱的中国人买房却生怕银行不贷给自己。

 

首批房奴“赶上好时代”

让那些本来买房只为单纯自住的人没有想到的是,房价在后来短短几年间翻了三倍以上。

房奴一词兴起于2005年到2006年,意指房贷超过月收入50%以上的家庭。据统计,2006年,有91%的购房者用了按揭,其中31.8%的购房者月供超过月收入的一半。

如果我们把“房奴”的概念泛化,拨贷款买房的人――首批房奴无疑成了新房奴们羡慕嫉妒恨的对象。在经济学家眼里,这些“赶上好时代”的“房奴”无疑是在房贷发展的20年中,与地产商和银行并列的最得意的赢家之一。

“后来的房奴可就真没老前辈们那么幸福了!”大学客座教授赵庆明表示。而做了十多年房贷业务的银行信贷员难免长叹:“咋就没想着给自己贷个款整套房子呢!”

个人房贷大事记

1992年5月,笔个人购房贷款发放。

1994年5月,《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发布,为按揭业务提供了法律依据。

1997年4月,《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发布,贷款比例为70%,年限最长为20年。

1998年4月,央行正式推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1999年,个人住房贷款条件进一步放宽,贷款年限最长25年,贷款额上浮到39万元。

2000年2月,住房实物分房在停止。

2001年,温州团诞生。

2002年,房地产业成为中国经济的支柱产业。

2003年,央行规定,商业银行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2004年9月,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对控制商业银行放贷风险做出规定。

2006年3月,央行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将贷款优惠利率回归到同期贷款利率水平。“房奴”一词出现。

2008年,央行宣布,扩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首套住房和改善型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同时,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7个百分点。

2009年至今,国家开始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先后出台了“国四条”、“国十一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二套房涨利率、停止三套房公积金贷款等措施,限制投机购房需求,支持自住需求,控制房价过快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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