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个税引爆二手房交易:上海购房者排队抢过户

东方早报  2013-03-03 08:45

[摘要] 3月1日公布的《国务院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等细化措施。受此影响,沪上众多二手房交易者急于在政策正式执行前尽快完成交易,昨日多个房地产交易人头攒动,很多窗口前都排起长长的队伍。

3月1日公布的《国务院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了“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等细化措施。受此影响,沪上众多二手房交易者急于在政策正式执行前尽快完成交易,昨日多个房地产交易人头攒动,很多窗口前都排起长长的队伍。另据新华社报道,在上述通知发布的当天,北京部分购房者连夜签约,以避免多交税款。

早报记者昨日采访多位业内人士后获悉,昨日受理的二手房交易所涉的个人所得税还是按照原有的政策交付。

就昨日沪上不少房地产交易出现排队的现象,上海中原地产研究咨询部总监宋会雍对早报记者表示,这是正常的,因为卖家赶着在地方细则落地之前出手,否则成本会高很多,而且也难以全部转嫁给买家。

上述报道援引业内人士的分析称,在各地政策执行细则未出台之前,二手房市场将迎来交易高峰。此后,部分购房者将回归新房市场。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认为,“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二手房市场是一线城市过热的二手房市场将有大的打击,“这必然将使(二手房)成交量明显下调,经过短暂的过户‘末班车’后,二手房成交量必然将萎缩,可能会回到2012年年中平均水平。”

有媒体报道称,各地会在3月底、4月前后出台调控细化政策。有分析认为,在各地政府调控细则出台前,房产交易不会受到此次政策调整影响。

有业内预计,各地的具体政策将包括房价控制目标制定等,尽管上述通知将使部分二手房购买者流向新房市场,但预计房价上涨的速度将受到抑制。

昨日交易还是按原政策

事实上,按差额20%计征所得税的做法并非新规。此前二手房个人所得税有两种计征办法:差价的20%或总价的1%~2%(1%针对普通住宅,2%针对非普通住宅),交易时可以从低选择。对于房价涨幅很快的房源,无疑是按照总价算划算。

“20%的税谁受得了啊。”多个急于交易的二手房交易者如此说。

昨日上午9点不到,位于上海德平路上的浦东新区房地产交易门口已排起长长的队伍。“大家都想着快点完成交易,把税缴了。”排队者都怀着这样的心态。由于完成整个交易需要走几个流程,一些交易者和亲友或中介在几个窗口前分别排队,着急之情溢于言表。

链家地产天津阳光100店客户经理吴开伟给新华社记者算了一笔账,假设一套房原价100万元,现在售价300万元,原来只需要交3万元的税,现在则需要按额的20%征税,税额达到40万元。两者相差太大,极大增加了二手房的交易成本。

昨日在浦东新区房地产交易,一位姓张的房东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如此一刀切的话,按照他卖出的房子,现在缴个税只要5万元,但是如果按照差额来计算需要支付10万元以上。他坦言,自己的房子是2001年买的,现在交易价格差额肯定很大,所以政策对此应该有相应的区别,比如规定房屋的年限什么的。更有房东表示,自己的房子买来的价格原始凭证找不到了,差额如何计算?

该交易税务咨询人员则向媒体记者坦言,目前执行的标准是有原始资料的按照差额的20%征收个税,无原始资料的则按照总价1%~2%征收,目前还未有的执行规定。对于有过交易的二手房而言,其交易信息是可以通过购房合同查询的,但是这个并不可以公开查询,只在交易中有审核过程。

早报记者昨日从中原地产中山公园门店了解到,有关二手房交易所涉的个人所得税还是按照原有政策交付,目前没有政策变化的消息。

“今天(3月2日)受理的(交易)还是按照原有政策执行。”德佑地产交服总监杨永俊昨日告诉早报记者。

另据新华社报道,有税收表示,若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应不在上述通知的规定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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