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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的纠纷

去年九月我把房子租给一个陪读孩子的父母。我们合同上签的是从2008年9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租金为每年人民币七千五。其实这不到两个月。但是高三的学生六月十五号之前就考完了。所以也就是租了两个学年。我是分两次收租金的。去年我收了七千五。写的是收了一年的租金。当时我们是口头协议的说今年五一之前来收今年的租金。我本来想在合... 展开
蓝粉之约|2012-02-16 18:17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面小团

这种事情涉及钱的事情,没有书面合同是很难说清楚地,除非你真的遇到那种守信用的人!反正迟早钱还是会给你的,只是时间问题!另外,中介的存在就是为了避免这种事情的发生!所以有时找中介签合同不是什么坏事,虽然会出钱,但也避免受一肚子气,还让自己的租金没有保障!不划算啊!
2012-02-19 20:07
来自北京市

11八爷

租房子事情不可马糊哈,有许多租房子的事情,都是因为一些小事情,无法达成共识,那只能按合同办事情了,你这种情况,可以先找其协商提前交房租的事情,如果对方不认,那么,你可以按合同让其履行合同办事,如果说给了,就让其出示收据.
2012-02-19 17:45
来自北京市

亦装亦谐

依照合同约定来办嘛,租期满了一年。但是他交给你的只有一年的房租,如果他不交房租的话,让他出示,房租的收条,看收条日期距今如满一年,就应该支付第二年的租金。如果其拒不支付,他就已经违约了!
2012-02-19 17:12
来自北京市

宁可网络

您租赁房屋所签订的合同一定要写清楚。不然是很难解释的。如果扯皮非常麻烦。
2012-02-19 15:06
来自北京市

在线明智

按照合同办就行了。
2012-02-19 14:37
来自北京市

寒流飘过海

这种问题没有书面合同是很难讲清楚的,或许真的不记得了,或者故意的,一般上面都会写明收取租金提前的时间,你可以问清楚如果真的忘记了迟一点点也没有什么,
2012-02-19 12:4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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