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以办理加油站名义和用途向我借款,合同中约定对方用房产担保,但未办理抵押事项。对方把房产证压在我们这,对方未按期还款,背着我们偷摸把房子卖了,房产证挂失了。现在对方还不上钱,还有一套房子马上要办理产权了。我们这边应该如何做呢,最小经济损失保障财产利益。对方仍欠我们40万,期间零零散散还了10万。他们现在想办理产权下来抵押贷款,我们如何保障财产权益不损失呢。对方也未能按照借款用途用款导致还不上。
2020-08-18 14:20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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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的时候开发商说可以公积金贷款,现在首付交完了开发商居然说他们土地被抵押了,不能公积金贷款,合同已经签完了,需要拿另一套全款的房子给开发商这套房子做抵押担保, 要不就商贷,这算欺骗消费者吗
2020-07-13 09:38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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