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房物业费必须第三方确定
京华时报 2010-07-09 07:02
[摘要] 昨天,《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监理管理办法》正式发布。今年10月1日起,业主若对自己小区的物业价格和服务存在质疑,可委托第三方评估监理机构进行评估。新建房屋的物业费,必须经第三方评估。
昨天,《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监理管理办法》正式发布。今年10月1日起,业主若对自己小区的物业价格和服务存在质疑,可委托第三方评估监理机构进行评估。新建房屋的物业费,必须经第三方评估。
北京市住建委物业处处长于良表示,从本月开始,市住建委开始接受物管的报名。在办法执行前,会启动物业第三方监理机构成立的前期筹备工作。从10月1日起,正式接受报名机构的备案。在此之前,本市已经公布了物业价格成本,今后要形成按季公布的程序。
1何种情况可找第三方评估?
四情况可委托评估
《办法》中规定,物业项目交接查验;物业服务费用评估;物业服务质量评估;其他需要评估监理的事项,四种情况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并出具报告。这些问题,都是目前物业服务中出现问题,解决最困难的地方。
而物业服务费用评估和物业服务质量评估,则针对的是业主与物业间,就物业价格和服务标准产生的纠纷。
2新旧小区必须找第三方评估吗?
新房物业费必须评估
据介绍,对于新建房屋,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前确定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从市房屋主管部门公布的第三方评估监理机构名录中,随机抽取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对服务费用进行测算,测算结果应当在销售场所予以公示,并写入房屋买卖合同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而针对已入住的小区,业主大会首次选聘或更换物业服务企业时,可以委托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进行物业服务费用评估。
3产生的费用应由谁支付?
谁委托 谁付评估费
针对委托第三方评估如何收费的问题,《办法》明确,按照“谁委托谁付费”原则,且由委托人与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以物业服务项目查验点为基础协商确定收费金额。
于良告诉记者,评估费用不在政府提供指导价格的范畴,价格完全由市场自己制定。也就是说,在今年10月1日后,该办法执行中,经由评估双方自己定价,并逐渐形成一个合理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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