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再出调控重拳 开发商超千亿预售资金被

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阴雪  2010-10-26 09:47

[摘要] 北京房地产市场的预售资金政策昨天浮出水面,在市场开发中占主导地位的房地产商,成为此次调控措施的直接的对象。

北京房地产市场的预售资金政策昨天浮出水面,在市场开发中占主导地位的房地产商,成为此次调控措施的直接的对象。

昨天,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央行营业管理部、银监会北京局制定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出台。将于12月1日开始施行的这一《办法》明确规定:商品房预售时,购房人应当将购房款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的专用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直接收存商品房预售资金。由银行对其中用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资金实行重点,保证预售资金优先用于工程建设。

资金超千亿

将已有商品房项目的预售资金用作购买土地或新项目开发,历来都是部分开发商以小搏大、分散风险的重要途径之一,而随着调控政策的不断的来袭,这一做法已时日无多。

《办法》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项目建设方案及施工进度编制预售项目用款计划。用款计划应按照地下结构完成、结构封顶、竣工验收、完成初始登记并达到购房人可单方办理转移登记的条件等四个环节设置资金使用节点,并合理确定每个节点的用款额度。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商品房预售资金进入专用的账户情况进行监督,并可对工程进度进行实地核查。

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发布的统计数据,前三季度,北京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本年到位资金3938.8亿元,其中金融贷款为973.9亿元,自筹资金为1256.7亿元,定金及预收款为1020.7亿元。

据此可明显看出,定金及预收款在北京房地产市场的全部的开发资金中占比高达25.9%。而《办法》的出台则意味着,从12月1日起,每年超过千亿的预售资金,将不再由开发商自己随意的使用。

与此同时,开发企业在商品房建设和预售过程中,其行为将受到严格的,如出现违规,将受到暂停拨款甚至暂停全部的商品房项目预售的处罚。

《办法》规定,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工程停工、预售项目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预售项目未按期交付使用等问题时,相关部门会书面通知银行暂停拨付专用账户内的全部商品房预售资金,并启动应急措施,协调相关部门监督专用账户内资金的使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直接收存商品房预售资金、未及时将贷款转入专用账户,没有依照《办法》规定使用商品房的预售资金,以及以收取其他款项为名变相逃避商品房预售资金等现象,主管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并暂停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本市开发项目的商品房预售,将其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公示,并记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房天下北京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å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