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土地出让金大涨近10倍》后续 土地出让金新政又做调整
——房改房、经适房仍按原标准执行,康居房、商业房按新标准执行
银川晚报 2010-10-26 09:52
[摘要] 10月25日,银川市国土资源局又发出《通告》,对土地出让金政策再次做出调整:在新政策规定中需补缴土地出让金的两类房屋中,房改房、经适房上市交易土地出让金仍按原标准(2002年的标准)执行,康居安置房、商业房交易土地出让金则继续按新标准执行。
《通告》中的表述是这样的:自2010年10月18日执行《银川市市辖区原住宅(含康居)及商业(营业房)用地补办出让手续收取土地出让金标准的通知》(银国土发(2010)409号)以来,由于已购公有住房(房改房,记者注)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缴纳土地出让金标准发生变化,为使这项工作妥善开展,并充分考虑与原执行标准的过渡衔接,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通知》内容做调整。
为了更详尽地了解《通告》中所表述的内容,记者赶往银川市国土局采访,但相关人员均在开会。
随后,记者致短信给银川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梅建平,要求就相关问题进行采访,被短信告知:有关土地出让金调整事宜,国土局随后将统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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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月18日出台的土地出让金缴纳标准:
银国土发(2010)409号《银川市市辖区原住宅(含康居)及商业(营业房)用地补办出让手续收取土地出让金标准的通知》规定: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补办出让手续的,由市国土局按相应住宅用房楼面价格的10%收取土地出让金;除危房改造项目、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外的住宅(含康居)和商业用房,按住宅及商业用房楼面地价的40%收取。
现楼面地价:依据地段,住宅楼面地价有15个级别,地处兴庆区核心地段的一级地段1920元/平方米,二级地段1228元/平方米。
计算方法: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土地出让金=房屋建筑面积×相应住宅楼面地价×10%,相同的计算方式,范围之外的住宅(含康居)则须乘以40%,商业用房乘以60%。
2.2002年土地出让金缴纳标准:2002年的标定地价:一级地段150元/平方米,二级地段90元/平方米。
计算方法:住宅面积÷楼层×标定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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