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地方思路不同 透露存在很大分歧
华西都市报 2011-01-04 10:10
[摘要] 房产税目标主要是调控房价还是增加政府收入?“借道”现有税种还是开征新税?土地、住房、财税等部门权责如何协调?当重庆和上海将房产税试点的申请提交国务院,现实的矛盾和冲突便浮出水面。
重庆上海房产税试点覆盖面窄
“一些房价涨幅很高的城市,最担心改革会影响当地的楼市。”一位参与地方改革研究的表示,如果看到上海、重庆上报房产税试点方案,就得出地方对改革态度积极,那是误解。上海和重庆的试点方案,实际的覆盖面很窄,仅仅是针对少数房产。
如今,多数社会公众的理解,政府对居民住房征税的目的是要压低房价。的确,这是政府推进房地产税改革过程中衍生出来的目标之一。而这一政府默认、社会公众一度渴盼的目标,恰恰是地方政府很大的担忧。
决定对居民住房征税,主要目标是完善分税制,给地方以稳定收入来源。
目前,政府财力雄厚,而基层地方政府税收日渐萎缩,不得不走向依赖土地出让的“土地财政”,由此产生种种弊端,被人们诟病和抨击。
然而,政府旨在为地方提供稳定财源的房产税,并未受到地方政府的青睐,经过这几年房价飙涨,多数城市
政府官员已难以接受房价下跌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另外,从目前的信息来看,房产税的税率不会很高,而且征管难度较大,相形之下,土地出让金和房地产流转交易环节的税收“可能相对比较简单,来得快”。
以北京为例,2009年土地出让金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比重达到18.4%,市级财政主要收入来源中,契税和土地税增幅分别为24.3%和54.5%。而杭州,土地出让金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比重更是在50%左右,2010年财政预算中,土地出让金的增速高达76%。
目前,丰厚的土地出让收入,以及逐年上升的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让地方政府尝到了甜头,在保有环节征税的积极性因此大打折扣。
财税建议,对居民保有环节征税,必须同时降低政府对土地出让的依赖,并大幅清理各项收费,降低交易环节税收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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