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遗症"显现 开发商紧急应对不断出新招
新京报 作者:袁晓澜 张晓蕊 2011-12-02 06:47
[摘要] 随着调控深入,北京楼市已从暗降转向明降,已成为当前不少开发商的共识。然而,随之而来的则是老业主要求退房、赔偿等问题。面对“后遗症”,有的开发商为了规避冲突,同时推进销售,使出了不少对应之策。
■ 律师说法
北京京华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专业律师秦兵
“原价回购”并非零风险
回购还是存在很大风险。如果开发商承诺原价或者回购,三年以后,开发商破产,企业主体都不在了回购就无法履行。
如果三年按原价110%的价格回购,三年房款10%,这对于开发商来说,是一个很好的融资方式。现在部分开发商为了资金回笼,使用各种手段,这也说明这些开发商资金链很紧张,一旦资金链断裂了,回购更是无从谈起。
在这种的潮流下,只有两个选择比较安全。是现房,买下就能入住的这种,没有烂尾的风险,很快可以进行产权交接;另一种是法院拍卖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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