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定新购经适房禁止上市出售 由政府回购
京华时报 作者:孙雪梅 2012-02-02 09:20
[摘要] 本市首次明文规定,新购经适房不得在市场上出售;如果销售需由政府回购。市住建委昨天发文表示,经适房和限价房将优先向一定年龄以上的、2人户及以上家庭配售,引导单身年轻人承租公租房。
■保障措施
保障房建设用地或定向储备
今后,区县供应土地时将戴上“紧箍咒”,对未按时完成保障房用地供应计划的区县,原则上不再供应商品住房用地。
意见指出,本市将增加保障房土地供应量。“十二五”时期,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量不低于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50%,保障性安居工程及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量,不低于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70%。
土地供应计划中,将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需求,单列指标,做到各类保障性住房用地都有保障。相关负责人称,今后供应指标将分解落实到区县,并建立监督考核制度。
为降低保障房用地成本,本市将完善不同类型保障房土地供给的划拨、出让、协议租赁等方式,将加大政府储备土地在住宅用地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供应规模,研究建立保障房建设用地定向储备制度。
轨道交通沿线多配建公租房
保障房远离城区,交通不够便利,通勤成本太高,市民一直希望这个问题得到解决。
意见指出,保障房建设将坚持“大分散、小集中”布局模式,集中建设与配建相结合,适度加强配建比例,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中配建保障房比例一般不低于30%。
市政府表示,轨道交通沿线、站点周边及商业、产业聚集区周边,商品住房用地中配建保障性住房比例还应适当提高,配建的保障房以公租房为主。
在保障房户型设计方面,将加大社会公众参与力度,优化住宅功能及内部构造设计,积极开发集合式中小户型住宅,提高内部空间使用效率和居住舒适度。本市还将建立保障房建设管理标准化体系,率先在公租房中试点推行标准化设计、标准化性能评价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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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页:北京规定新购经适房禁止上市出售 由政府回购
- 第3页:保障房建设用地或定向储备
- 第2页:多人户优先购经适房限价房
- 第4页:区县编制住保资金专项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