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定新购经适房禁止上市出售 由政府回购
京华时报 作者:孙雪梅 2012-02-02 09:20
[摘要] 本市首次明文规定,新购经适房不得在市场上出售;如果销售需由政府回购。市住建委昨天发文表示,经适房和限价房将优先向一定年龄以上的、2人户及以上家庭配售,引导单身年轻人承租公租房。
区县编制住保资金专项预算
资金瓶颈一直是保障房建设的掣肘。意见明确要求,市、区县政府要在财政预算安排中,将保障性安居工程放在优先位置,编制住房保障资金专项预算和年度预算,并结合年度保障形式、融资计划和资本金比例等调整财政性资金投入计划。此外,住房公积金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全部用于公租房建设;确保土地出让用于保障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的比例不低于10%。
市政府支持和鼓励承担保障房建设项目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项目融资。市政府将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在贷款条件、贷款利率和贷款期限上,为保障房是公租房项目提供更优惠的贷款政策。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鼓励和引导社保资金、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以及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房建设。此外,本市对保障房建设、买卖和经营环节的相关税收,将实行优惠政策,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经费等各种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各区县须签订保障房军令状
本市将建立保障房建设的目标责任制,按照“以区为主、全市统筹”原则,强化区县政府住房保障工作责任,将住房保障工作纳入政府绩效管理。
各区县要强化保障房使用监督管理,各街道、乡镇应成立专门的住房保障科室,落实专人和经费。各区县还要签订住房保障工作责任书,确保工作计划落实。
结合产业发展和城市功能定位,适当增加重点新城和城市发展新区公开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除用于解决本区县保障性住房家庭需求外,统筹安排用于全市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工作。
市政府表示,本市还将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建立约谈和考核问责机制,将住房保障工作纳入政府绩效管理,完善奖惩机制。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 第1页:北京规定新购经适房禁止上市出售 由政府回购
- 第3页:保障房建设用地或定向储备
- 第2页:多人户优先购经适房限价房
- 第4页:区县编制住保资金专项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