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交租金再领补贴 公租房补贴实行"补租分离"
京华时报 作者:孙雪梅 2012-03-20 07:50
[摘要] 昨天,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审核、发放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租房租金补贴将按照“租补分离”的原则,即承租家庭先交租金,交完后再按月领取补贴。
□政策意义
“租补分离”有利于管理
针对“租补分离”的方式,有承租家庭提出疑问,先交租金再退租金补贴,“这样不是更麻烦吗?不如直接让少交点租金。”对此,市住建委负责人解释称,实行租补分离,承租人先向产权单位全额交纳租金,政府再按标准向承租人发补贴,承租人、产权单位、政府三者之间的关系更为清晰,既有利于公租房事业可持续发展,又可使居民增强租金负担能力。
此外,租金补贴采取“明补”方式,承租人必须符合申请条件,才能得到相应的租金补贴,如果达不到申请条件或者已经不再符合申请条件,不予或停发补贴,将以市场租金标准租住公租房,有利于建立公租房退出机制。
非廉租户申请补贴流程
申请
申请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街乡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领取《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审核表》(非廉租家庭专用),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后,申请人持如实填写的《审核表》以及家庭人口、住房、收入、资产等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初审
街乡住保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家庭申请材料的初审工作。经初审符合租金补贴条件的,街乡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审核表》中签署初审意见、提出初步的租金补贴方案,并将申请租金补贴家庭情况录入系统后上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
复审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家庭材料的复审工作。经复审,符合租金补贴条件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审核表》上签署意见,确定租金补贴方案。
通知
在以上程序均完成后,街乡住保部门通过系统打印《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通知单》,并向本街道、乡镇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发放。申请家庭取得通知单后,通过区县住保部门组织的公开摇号,选择并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的,按照确定的租金补贴方案,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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